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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源于我发的一个帖子引发的讨论,我自认为很有意义:
这本身也是我很久之前的疑惑:
1.ADHD的诊断并没有【病理标志物】
2. 精神类疾病的药物,并不是对所有人有效
3. ADHD的患病机理以及药物的机理,也并不是非常清楚。_
以下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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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了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我们之所以无法解释个体差异,是不是本质上还在于,我们对‘患病原因’和‘药物机理’的认识不够清楚?”
这其实是目前整个现代医学(特别是精神医学、免疫学、肿瘤学等领域)所面临的根本性问题。
是的,虽然我们用了几十年研究药物作用机制(pharmacodynamics)和个体差异(pharmacogenomics),但许多药物在临床上仍是“黑盒子”——我们知道它“好像”有效,但不知道为什么对A有效对B无效,甚至不知道药效产生的终极分子路径。
这不只发生在精神类药物(如哌甲酯、氯硝西泮、SSRI),也发生在:
- 抗癌药(靶向药对某些基因型起效,对另外的就不起作用);
- 疫苗(某些人产生抗体反应非常低);
- 抗抑郁药(有效率在65%左右,大量个体无反应);
- 同一种药在不同人群中产生不同副作用(甚至过敏/致命)。
这不是医生的锅,也不是药厂的锅,这是**“我们对生命系统的理解还远远不够”**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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