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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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能否被视为遗产若欲审理相关遗产事宜,考虑到房产确有合法来源的证据存在,即使暂时未能获得房产证书,这份财产亦可依法认定为遗产并依照既定法律程序与遗嘱内容进行传承。对于产权尚未明晰的房地产而言,继承人须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详尽完善的继承协议,待相关实体条件许可具备不动产权登记之时,再依循规定流程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即是。
专业解答拆迁安置房实施统一办理房产证之行为是否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通常被允许办理房产证。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时,请您务必准备好以下文件和证明:1.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2. 户口簿;3. 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4.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5. 旧房拆迁作价凭证;6. 原房屋所有权证;7. 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8. 税费缴纳凭证。
专业解答关于房产证办理,需赴当地房产管理局及土地管理局办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层次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全权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权限;相应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将具体承担房地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事宜,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是其主要职责之一。
专业解答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时,遗赠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需明确指出,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安置房是无法进行赠予手续的。并且,即便携带着相关的证明文件,这类房屋也是无法替代房产证的作用的。其次,值得了解的是,公证书处是无法对未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物业办理赠予公证手续的,因此也就无法前往房管局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的相关手续。然而,若您希望办理继承手续,即使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进行公证。
专业解答拆迁安置房产权的归属及其相关规定对于安置房,部分类型具备所有权,另一些则不存在所有权的概念。举例来说,若涉及到由政府主导的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为了解决被拆迁居民的居住问题而兴建的房屋,或者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原因导致的动迁过程中,动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等价格或较低价格的商品房,这些类型的安置房均具有所有权,且所有权属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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