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务关系及责任基础:
通常,包工头和工人之间构成劳务关系。
依据《
民法典》,当提供劳务的工人因劳务受损时,双方要按各自过错承担对应责任。
2.发包方责任情况:
要是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发包方把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就存在选任过失。
这种情况下,发包方可能要和包工头一起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3.工人自身过错影响:
若工人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像违规操作导致受伤,就能减轻包工头或发包方的责任,会相应降低包工头的担责比例。
4.处理建议:
工人受伤后应第一时间就医,并妥善保存
病历、诊断证明、
劳务合同等相关
证据。
之后,包工头或工人可先尝试与发包方协商
赔偿事宜。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
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来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数额。
案情回顾:小何是包工头,无相关资质,小丽是其雇佣的工人。发包方小胡将工程发包给小何。施工中,小丽违规操作受伤。小何认为小丽自身有重大过错,应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小胡则觉得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案情分析:1、小何与小丽形成劳务关系,依据《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双方按过错担责。小丽违规操作有重大过错,可减轻小何担责比例。
2、小胡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小何,存在选任过失,可能需与小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丽应保存好病历等证据,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定各方责任及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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