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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沙雅县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沙雅县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沙雅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参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参照沙雅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护理费参照沙雅县相同地区或相近行业上年度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参照沙雅县相同地区或相近行业上年度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和护理人数确定

6.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据实计算,市内一般不超过30元/天,市外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一般为80元/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20元/天

8.营养费

30元/天×住院天数或营养期限

9.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2)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患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基础上增发20%。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沙雅县十级伤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10.十级伤残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沙雅县十级伤残计算方式

一、沙雅县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63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410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6550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142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169元;

6、上年度沙雅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6749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6131元

(2)采矿业160056元

(3)制造业88422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3101元

(5)建筑业81501元

(6)批发和零售业87274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4087元

(8)住宿和餐饮业5049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9526元

(10)金融业132160元

(11)房地产业6248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42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085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805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0365元

(16)教育94580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0964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824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3364元

二、沙雅县维吾尔自治区十级伤残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沙雅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因伤残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护理费=沙雅县相同地区或相近行业上年度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沙雅县相同地区或相近行业上年度年平均工资(元/年)×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据实计算,市内一般不超过30元/天,市外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为80元/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20元/天

8.营养费

营养费=30元/天×住院天数或营养期限

9.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2)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患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基础上增发20%。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10%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10%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10%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10%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该沙雅县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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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不小心摔坏我的手机并要求和我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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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小心摔坏你手机,在法律上这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让你和他平摊费用不太合理,通常应由对方承担全部赔偿。你可以和对方好好沟通,说明他摔坏你手机需担责。若沟通不成,可找第三方调解,如找共同朋友帮忙。若还是不行,可保留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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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受伤了老板还让回去上班怎么办?

封云凯律师 最近回复:

当你受伤了老板还让回去上班,你可以参考以下方式来应对: 了解自身权益 确认是否属于工伤 -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你可以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被认定为工伤后,你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老板不能强迫你在此期间回去工作。 查看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 - 仔细查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看其中对于病假、医疗期等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同时,了解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明确请病假的流程和相关待遇。 与老板沟通协商 说明自身情况 - 以诚恳的态度与老板沟通,向其详细说明你目前的身体状况,比如伤痛的程度、医生的诊断结果和建议等,让老板了解你暂时无法工作的原因。 - 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如医院的诊断书、病历、病假条等,以增强说服力。 提出解决方案 - 如果可能,你可以与老板讨论一些折中的解决方案。例如,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先在家进行一些轻度的、不影响伤势恢复的工作;或者等身体稍微恢复后,提前结束部分停工留薪期,但要确保工作强度在自己可承受范围内。 依法维护权益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如果与老板沟通后,老板仍然强行要求你回去上班,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 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证明、与老板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劳动监察部门更好地了解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令你满意,或者你认为老板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在仲裁过程中,要注意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供证据和参加庭审。 寻求工会或专业法律帮助 工会介入 -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有工会组织,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寻求工会的帮助。工会有责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会代表你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 咨询律师 - 你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能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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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精神损失费计算没统一标准,通常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解决方案是收集侵权证据,如医院诊断、证人证言等,和对方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各种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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