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您反映的幼儿园老师打孩子的问题,我理解您作为家长的担忧。从法律角度给您几点建议:首先,建议您先冷静收集相关证据。可以通过与孩子耐心沟通了解具体情况(时间、方式、频次等),必要时可以查看幼儿园监控录像。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与老师沟通时建议注意方式方法: 1. 可以先以了解情况为由预约面谈,避免当众质问 2. 沟通时保持平和态度,先陈述您了解的事实(如孩子说周三被拍了手) 3. 询问老师事情经过,给老师解释机会 4. 明确表达您反对体罚的立场,可引用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如果确认存在体罚行为,您可以: - 要求园方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 向园长或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 伤情严重时可报警并验伤建议您先尝试与园方理性沟通,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沟通过程中注意保留录音等证据。如果问题持续存在或情节严重,再考虑进一步维权措施。需要的话可以帮您起草正式的律师函。